从梅兰芳“被改名”说起

  柴俊为

  今年是梅兰芳诞辰130周年,相关话题在媒体上逐渐多起来。可惜的是,真知灼见的新发现少,陈陈相因,甚至一再传播的错误却难以杜绝。譬如称梅兰芳在喜连成(富连成的前身)科班“搭班学艺”,取科名“梅喜群”,后由吉林籍创办人牛子厚为其改名“梅兰芳”,说得绘声绘色。

  梅先生小名群子,九岁入其姊丈朱小芬的云和堂学艺即名“兰芳”,字鹤鸣,号畹华,与他同堂学艺的表兄则名“王蕙芳”,所谓“兰蕙齐芳”,跟牛子厚、富连成没任何关系(梅搭喜连成已13足岁);《富连成三十年史》的“富连成全体学生题名”中,“喜字科”也不存在“梅喜群”的名字,“改名说”经不起推敲。

  而且,把梅兰芳等人在喜连成说成“搭班学艺”,本身就是长期流传的一个常识错误。

  最早编造朱小芬把梅兰芳送去喜连成科班“附学”的,应该是穆辰公的那本八卦小说《梅兰芳》。穆把梅兰芳入云和堂的年龄推迟到了“十二三岁”,等于是说,梅到朱家后很快就被送去喜连成,这样编排显然是为小说的某种主题服务的。1933年出版的《富连成三十年史》接过了穆辰公“附学”的说法,混淆了“带艺入科”与“搭班唱戏”的性质,创造了“搭班学艺”的说法。

  《富连成三十年史》原非独立学者的史学研究成果,而是科班自己请人编写的史料性文献。所谓“搭班学艺之学生”一节,原不必细究。毕竟“亦得于本班内附学”也是一句虚言,并非坐实谁一定在科班,学与不学,大家心照不宣,捧个人场,皆大欢喜。不料,现代人不理解或者说不顾这种语境,纷纷一本正经“落实”起来,而且胃口越来越大,竟弄出“梅喜群”之类的故事,大有把梅兰芳直接纳入喜(富)连成弟子之势,故不得不厘清概念,辨正史实。

  喜(富)连成是著名的科班,按现代概念的说法,它是一个教育机构,打个比方就是“富连成京剧学校”,入科是学艺;同时,为增进学生的实践经验,也为办学筹措经费,科班也要让学生去戏院营业演出,这个喜(富)连成在跟戏园的业务关系中则是戏班,按现代概念的说法就是演出机构,打个比方,它就是“富连成实验京剧团”。这类“剧团”除本科学生外,多有聘请外面的童伶加入演出,而这些“外角儿”就属于搭班唱戏。

  “入科”与“搭班”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应混淆。喜(富)连成的学员中,带艺入科的不乏其人。凡入科学艺的,必须磕头拜师,定师生名分,统一取科名,如:金丝红取名王喜秀、盖陕西取名李喜泉、元元旦取名高喜玉、小翠花取名于连泉等等,在《富连成三十年史》中均载明在册。这是科班制度。而梅兰芳、麒麟童(周信芳)、小益芳(林树森)、小穆子、曹小凤等等则是“搭班唱戏”,与当时的喜连成属于合作关系,而非师生关系,没有一个是改名的。

  两者的经济待遇也不同:科班学员参加演出,这叫“效力”,只发一点“点心费”;而搭班的童伶则是要讲“包银”的。很多论著分不清两者的区别,有意无意地把梅兰芳、周信芳等都说成是“搭班学艺”“进修深造”,并说“其居住膳食不同于本社学生,并付给包银。”这些论者没有理解到这里的“不同”,恰恰是因为他们不是学艺学生。旧时代的梨园界虽然文化程度较低,但做事有自己的规矩习俗,也讲究名正言顺,不会有无缘无故的“不同”。学生演出没有报酬,是因为在科期间与科班是师徒关系,衣食住行、学费全部由科班承担,所以必须效力,不取报酬;搭班童伶是合作关系,戏班一定程度上还仰仗“向外邀角,以挽颓势”(萧长华语),故须付包银。一般没有既在科班学艺,演出还拿包银的道理。

  在目前的文献资料,包括当事人的口述材料中,找不到梅兰芳、周信芳、林树森等名伶在喜(富)连成学戏的具体例证:跟谁学,学了什么戏?

  梅兰芳自己的表述清楚而具体。在《舞台生活四十年》中,梅对喜(富)连成的教育成就十分推崇,但是,说到自己在喜连成从未有“学艺”的表述,仅有一处提到“搭班学习”,这个“学习”明确指的是“借台练戏”“演出实习”。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剧评家马明捷就论证过这个问题。梅先生自己也明确说过,早晚是在姐夫朱小芬的家中(即云和堂)学戏,下午(日场)在喜连成搭班实习演出。

  事实上,梅也不可能在喜连成学艺。梅的祖父、父亲都是顶尖名旦,家里对投师学艺有自己的门路渊源。梅兰芳在喜连成搭班期间,除了继续跟吴菱仙学青衣戏,还有姑父秦稚芬和亲戚胡二庚教他花旦戏,而当时的喜连成教师匮乏,梅先生说,喜连成“教师方面请得太少,如花旦、老旦、小生这几行,都没有专任的教师。幸亏有一个包罗万象的萧先生……”梅怎么可能在喜连成学艺,有什么可学?

  梅先生把这段历史说得这么具体,学戏与演戏分得清清楚楚,实际就是对《富连成三十年史》的一种回应。《富连成三十年史》封面书名为梅兰芳题写,附录的“搭班学艺之学生”一节,梅兰芳的名字列在头一名,目的不言而喻。以梅的一贯作风,当然不可能直接驳人面子,但是,他自述学艺经历,在充分肯定搭班“实习的重要”后,一句“早晚仍在朱家学戏”就足以显示真相。

  当事人署名的文章中,说自己“搭班学艺”的是贯大元。文中沿用《富连成三十年史》的说法,把梅、周一班人也说成是“搭班学艺”,这与执笔者的认知有关,毕竟不是每个名角都像梅先生一样有一位许姬传这样的行家里手做秘书的。另外,贯先生的情况也比较特殊,一是他当时年纪较小,才11岁,因其业师贾丽川去世,可能有转去喜连成继续学习的愿望;二是,他这篇是向萧长华八十诞辰的祝寿文,特别强调“得到叶春善、萧长华二位老先生的教诲。”不过,整篇文章也没有任何学艺的例证。例举的事实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学艺学戏,只能说是演出排戏过程中得到过萧老的指点,跟“带艺入科”、投师学艺不是一个概念。

  有类似误解的,在戏曲研究中不止喜连成一例。过去有人说余叔岩曾入德胜魁科班,实际余叔岩是在天津上天仙茶园搭德胜魁班演出,性质跟梅、周搭喜连成在广和楼演出一样,也被误解为是“入科学艺”,而这种误解越传越广则为急功近利、编造历史的行为开了方便之门。

  近年来,在促进传统戏曲艺术发展的政策持续推动下,学术研究与大众传播中的戏曲议题越来越热,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议题热”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背离常识、杜撰史实的“成果”与传播不止本文辨析的这一例。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认识传统,而这样的“戏曲议题热”恐怕也是背离促进传统艺术发展初衷的。

  (作者为戏曲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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